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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借阅规则

发布时间:2020-12-17

1、读者凭一卡通或借书证借书,证件仅限本人使用,请勿转借他人。因转借、代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。使用一卡通借书的同学,凡卡上照片、姓名等相关信息模糊不清者,需将一卡通与本人学生证配套使用,临时卡不 能借书。
 2、教职工、研究生、本科生每人可借阅图书30册,大专生每人可借阅图书20册,中专生每人可借阅图书15册,外单位人员以及进修生可借阅图书5册。
 3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图书借期均为30天。如需要可办理续借,详情参考“书刊借还须知”。
 4、持有超期图书的读者,不能办理借书、续借手续,须归还超期图书并交纳超期罚款,才可恢复正常,超期罚款0.1元/册/天。
 5、五楼工具书及24小时阅览室藏书均不外借。
​未尽事宜请至二楼服务台咨询,或拨打0771-535884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