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板电脑借还须知

发布时间:2020-12-17

1、服务对象:有本校图书馆借书权限的在校学生。
2、服务时间:按图书馆对外开放时间,寒暑假的借还时间另行通知。
3、出借期限:借期7个工作日(168小时),不能续借。
4、借还手续:在二楼总服务台通过馆管理系统完成借还,读者需提供学生证或相关证件及有效联系方式。
5、外借设备:平板电脑一台,随机配件一套(包括:保护套、充电器、数据线)。
6、逾期罚款:逾期按照每个工作日3元/天罚款,逾期10个工作日以上者将被取消平板电脑的借阅权限。
7、损坏与遗失赔偿:
(1)读者使用中发生故障和损坏,应尽快联系图书馆资源部。人为造成的故障和损坏,根据损坏程度和情节轻重予以赔偿。损坏严重者,按遗失赔偿处理。
(2) 读者若遗失平板电脑,需购置同品牌同配置的新品进行赔偿。如以现金赔偿,则以平板电脑的原购入价格赔偿。
(3)若逾期两个月以上仍未归还,视为平板电脑遗失,读者按遗失赔偿处理。
8、外借注意事项:
(1)外借平板电脑时,请认真检查平板电脑及其配件能否正常使用,如有破损、故障等情况,请向外借服务台工作人员及时提出,及时更换。
(2)使用平板电脑前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,并按规范要求操作,爱护平板电脑,使用和携带过程中注意防挤压、防摔、防水等。
(3)尊重知识产权,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责任自负。
(4)不装载有害平板电脑的程序,禁止刷机,不装载违法和不健康的信息,不擅自修理平板电脑。
(5)为保障信息传播安全,平板电脑归还时将进行格式化处理,请读者归还前自行保存平板电脑中的私人资料。
(6)如发现因过度娱乐(玩游戏、看视频等)影响学习的情况,所在院系和图书馆有权终止出借平板电脑。
(7)平板电脑归还时,读者和工作人员同时检查外观及软硬件,确认设备完整性后完成归还手续。
9、使用咨询:图书馆各咨询渠道(详见图书馆主页或二楼服务台)。
10、故障报修联系:资源部,电话535839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