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阅证办理及使用须知

发布时间:2020-12-17

在校学生
学生所持一卡通即借阅证,凭一卡通借阅图书。
借阅权限:研究生、本科生可借图书30册。高职、大中专可借图书20册。借期为30天,没有超期情况下可以办理续借,每本书可续借一次,一次为30天。

本校职工(含各附属医院)
办证对象:本校职工和各附属医院职工。
所需材料:1.出示本人工作证或人事处(科)证明。2.一寸免冠近照一张。
收费标准:工本费10元。
办证流程:需本人来馆亲办,提交材料,登记相关信息,7个工作日可领证。
借阅权限:可借图书30册,借期为30天,没有超期情况下可以办理续借,每本书可续借一次,一次为30天。

外单位人员
办证对象:年满十八周岁,常住南宁市的社会各方人士。
所需材料:1.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2.一寸免冠近照一张。3.在职人员提供单位证明,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,无业人员提供社区证明或暂住证明。
收费标准:押金300元,资料使用费90元/年,工本费10元。
办证流程:需本人来馆亲办,提交材料,登记相关信息,7个工作日后可领证。
借阅权限:可借图书5册,借期为30天,没有超期情况下可以办理续借,每本书可续借一次,一次为30天。借阅证有效期限为一年,到期可续办。

请妥善保管好本人的借阅证,不得转借他人,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、或停止其借阅权利等处理。
读者遗失借阅证应及时携带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流通部(二楼服务总台)挂失,以免被他人冒借造成图书馆及读者个人的损失。挂失登记日起 一个月内仍未找回借阅证者,方可重新办理借阅证。补发新证后又找回旧证者应速将旧证缴回本馆注销,不允许一人使用两张借阅证。凡调离学校的教职工(包括出国进修、攻读学位一年以上)、学生毕业(包括中途退学)、进修生进修结束或其他原因需办理退证手续者,须清还所借书刊后再到流通部(二楼服务总台)办理注销借阅证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