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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入馆守则

发布时间:2024-05-13

1.读者凭借书证入馆,按借书证管理办法借阅图书。办理借书证和临时阅览证者出示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,到校本部或武鸣校区图书馆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。校外人员来馆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(或介绍信)并进行登记,经门卫与有关部门联系并获准后进馆,离开本馆时须注销。

2.保持仪容端庄、衣冠整洁、举止大方,用语文明礼貌,不穿拖鞋及带钉的鞋子、背心或赤膊入馆。

3.保持馆内肃静,说话、走路要轻声,不高声谈笑或制造其他噪音。入馆后自觉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状态,不得在馆内大声接听电话。

4.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不得(包内)携带食物及有色饮料入馆。请勿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、果皮、杂物等。

5.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应于当日闭馆前带走所有私人物品,如有遗失,图书馆概不负责。不得以各种物品抢占阅览座位,所有读者有权将他人占位物品挪开并使用该座位。不得随意搬动阅览桌椅。

6.确保图书馆的消防安全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,禁止在馆内吸烟、用火和使用各种充电设备,禁止私自使用自带排插

7.进入电子阅览室,禁止恶意破坏计算机的硬件和操作系统,不可随意删除应用程序;禁止在开机状态下移动主机箱和随意拔插各种接口插件,不私自拆卸和开机检修,不修改电脑设置;禁止上网浏览反动及不健康的内容。

8.爱护书刊资料、设备和一切公共财物,不得损坏,不准涂抹、圈点、挖剪、撕毁、盗窃书刊。否则按规定赔偿,情节严重者送交有关部门给予违纪处理。

9.借阅图书须按期归还,逾期还书者按规定缴纳超期罚金,丢失图书者按规定赔偿。

10.经出口通道出入图书馆时,如遇监测仪报警,应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。

11.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,尊重工作人员,服从管理。